鄂ICP备09005423号-7版权所有:中国法制发展战略研究院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特一号
传真:027-87108590邮箱:fazhihubei@qq.com
浏览总量:506826
内容摘要:网络固有的开放、即时与虚拟属性,为网络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对国家和社会的生产以及市民的生活产生了颠覆性的效果。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信息传播缺乏有效地甄别、监督和审核,存有失范的现实风险。网络上生成的有害信息,在传播速度与危害效果上难以预估,在责任主体和责任认定上难以追溯,在法律适用上也存有难题。对于网络有害信息的规制,应当在市民自由与社会秩序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积极探索技术性手段或较为轻缓的策略,谨慎使用刑法介入网络有害信息的应对。
关键词:网络有害信息法律规制市民自由社会秩序
文章来源:《第二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