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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家监察委员会职权定位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8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3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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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晓童
     

            摘  要: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和浙江省试点建设监察委员会,拉开了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序幕。任何权力都需要被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行使的监督权将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全面监督,为法治中国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监察权与行政权、司法审判权属同一法律层级,如何规定其权力范围,如何确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监督手段和内部自我监督,都将影响我国能否通过此次改革构建高效一体的国家监察体系,事关我国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做好监察制度的职权定位和监督方法,确保国家监察委员会能正确发挥其职能。
     

            关键词:国家监察 国家监察委员会 职责定位

     

     

    文章来源:《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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