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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岚
摘 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力推的主任检察官制度,旨在突破案件办理的行政化,解决司法实践中办案效率低、案件质量不高、责任难以追究等问题。通过对试点检察院的实证调研,揭示主任检察官制度试行中暴露出的主任检察官定位不到位、检察官独立性有待进一步确立、部门人员设置存在重叠、职业保障不足等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问题的应对思路可从重新定位主任检察官、确立检察官独立办案地位、妥善安置部门负责人、重新界定检察官办案组性质等方面对主任检察官制度进行重新定位,同时应严格选任机制、健全人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职业保障体制、健全监督机制以健全配套制度,而立法上应予以强化,进而保障制度的力行。
关键词:主任检察官;人员分类管理;权责利统一;去行政化
文章来源:《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