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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治理,原本是一个社科类的专业术语,其关乎到国家的经济是否能够稳定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程度。在我国建国之初,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滞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所采取的社会治理方式也较为直接,即采用国家的强制力作为保证,用集权体制来进行对社会的治理,这种集权强制的管理方式在历史上曾经发挥了较大的作用,然而因为当时所处特殊时代的局限,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社会治理所需。随着我国步入新时代,经济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也面临着越来越远为复杂的社会环境,社会的矛盾日益突出化,从这点来说,我国的社会治理工作在近一段时间内,都面临较为复杂的挑战,当下的问题在于单靠政府的传统集权体制手段已经无法很好地对社会进行治理,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本文旨在论述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内在动因、价值以及实现方式,历史经验证明,法治作为最为理想的善治,是目前人们公认的最好的社会治理的形式。我们唯有正确认识法治在牡会治理中的价值,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的良性发展。
[作者] 张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