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09005423号-7版权所有:中国法制发展战略研究院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特一号
传真:027-87108590邮箱:fazhihubei@qq.com
浏览总量:506838
——以“枫桥经验”之基层治理实践为介入点
[摘要]
富于地方特色的“枫桥经验”,屡次被中央列为推广至全国实施的基层治理模范。基于历史维度借鉴其中颇具现代化意义的社会共治实践,从而考察和确定社会共治的话语内涵和理想图景。基于治道现代化与治术理性化的理论反思,可推导出社会共治是公私部门合作、多元主体联动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而非高度单一化、政府独揽型的传统管控体制。历时55年传为治理佳话的“枫桥经验”不只是用以政策宣传,而是应当具有某种确定的历史昭示意义,为中国特色民主法治发展道路提供宝贵的本土资源。
[作者] 周泽中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