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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枫桥经验的法治实践谈起
[摘要]
枫桥经验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具有重大法治意义。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推行全面依法治国时,除从传统的惩罚、教育、预防等角度理解法治功能外,还应从枫桥经验中提取新的法治理念,立足我国现实,接续优秀传统,转化吸收西方经验,发展新时代服务型法治。新时代的服务型法治就是在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中,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法工作者服务意识,依靠人民群众参与,创新服务方法,发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来落实公民权利,推动社会均衡发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新时代的良法善治。
[作者] 王锡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第四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