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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受主体平等、私法自治等私法理念的遮蔽,存在于私主体之间的权力现象一直未能引起学界的重视。事实上,私权力遍在于私法诸领域之中。私权力既不同于公权力和私权利,与社会权力也存在范围上的差别。根据权力来源的不同,可将私权力划分为法定私权力、意定私权力和事实性私权力。私权力的严重失范不仅对私权利构成严重的侵害,也对私法自治产生了现实的威胁。由于规制对象的错位,私法用以规范私权利行使的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和行为无效制度均难以对私权力的滥用进行有效地规范。鉴于私权力和公权力在权力属性和对个体基本权利潜在威胁方面的相似性,有必要引入公法中的权力规制理论,通过合宪性审查、正当程序、比例原则对私权力的产生和行使进行规制。
【关键词】私权力 私法理念 权力失范 权力规制 正当程序 比例原则
【作 者】瞿灵敏,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
文章来源:《第五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论文集(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