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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及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554次
  • 伍治良

     

      【内容提要】 社会管理法治化必须坚持民生保障、良法善治和协同共治三项基本原则。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必须培育社会管理法治化理念,分步加快推进社会管理立法,社会管理任务项目化推进与依法管理服务并举,激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公正司法和强化监督。
      【关键词】 社会管理 民生保障 协同共治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表明,十八大报告实质上已将“社会管理法治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管理创新的指导思想、基本路径和主要方法①。社会管理是对社会公共事务中排除掉政治统治事务和经济管理事务的那部分事务的管理②,涵盖国家管理、社会自治及国家与社会间的良性互动三方面。所谓社会管理法治化,乃指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及防范社会风险的过程,旨在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管理法治化,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实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管理基本任务的根本手段。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探究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及实现路径,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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