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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上海举行——徐汉明教授应邀出席并作主旨演讲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9日 发布者: 点击次数:4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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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现场

     

    (通讯员:孙逸啸、许燕子)2018年7月8日,以“新枫桥经验与创新社会治理”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鲍绍坤、张文显、王其江、徐显明、郎胜、朱孝清、任海泉出席会议。王乐泉会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曹文泽,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分别致辞。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发表讲话

     

    王乐泉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毛泽东群众路线的伟大思想催生了“枫桥经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展了“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强调,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变化,“枫桥经验”更加成熟,也更加系统化,有可能也有必要进行理论概括。要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在“枫桥经验”理论总结和经验提升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和带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做好“枫桥经验”的研究、宣传和推广。要把“枫桥经验”蕴含的规律性认识概括出来,为“枫桥经验”的不断丰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浙江省委政法委综治专职主任谢小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教授人民大学纠纷调解中心主任范愉教授作了主旨演讲。下午与会专家学者分四个分论坛进行了深入研讨。

     

     

    徐汉明教授作主旨演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徐汉明教授作题为《“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东方模式”》的主旨演讲。首先,徐汉明教授指出,这次论坛以“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为主题,非常契合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以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四个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战略部署精神。随后,在对枫桥经验系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阐释了作为跨越三个时期的“枫桥经验”,其蕴含着丰富的 “共建共治共享”元素,已由60年代的经验、改革开放时期的典型,发展成为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样板。它不仅具有引领当代中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普遍意义,而且为那些既希望加快自身发展,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又希望保持民族独立性,实现自身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中国智慧”,展示“枫桥经验”作为“东方模式”的魅力。其次,徐汉明教授阐述了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及其时代价值。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东方模式”,“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可概括为:(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路线。(3)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4)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5)坚持发挥政治优势,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作为地方良政善治的经典样本,“枫桥经验”时代价值表现在4个层面:(1)理论价值层面;(2)制度价值层面;(3)文化价值层面;(4)实践价值层面。最后,徐汉明教授在报告中揭示了“枫桥经验”给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带来的启示,即: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增强治理活力;更加注重开放共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加注重运用大数据、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为社会治理长远发展奠基。

     

    据悉,这次论坛是根据中央政法委今年重点工作——为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而举办的。来自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共青团、中国法学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等政法实务部门,以及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校的3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此次会议。我省法学会秘书长王龙及获奖代表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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